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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11日在宜都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八届七次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抓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0397万元,占年初预算488396万元的104.50%,占调整预算520104万元的98.13%。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0026万元,占年初预算170000万元的117.66%,占调整预算200000万元的100.01%,同比增加53193万元,增长36.23%。税收收入完成163856万元,同比增加45549万元,增长38.50%,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81.92%(见附表1);
(2)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90267万元,占年初预算260000万元的73.18%,占调整预算200000万元的95.13%,同比减少81296万元,下降29.94%(见附表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中央和省取消疫情影响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转移支付收入4.5亿元左右;二是从2021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列支市县代发,减少转移支付收入5亿元左右,剔除上述政策性影响,实际争取到位资金额度比上年增加近1.5亿元;
(3)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1196万元,占年初预算46821万元的152.06%,占调整预算71196万元的100%,其中新增债券24375万元,再融资债券46821万元;
(4)上年结转收入23908万元;
(5)调入资金25000万元,主要是调入历次收回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6566万元,占年初预算488396万元的95.53%,占调整预算520104万元的89.71%。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4745万元,占年初预算416575万元的94.76%,占调整预算448283万元的88.06%,同比减少支出77134万元,下降16.35%(见附表3)。未完成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县级财政收支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当年未拨付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不再列支,直接结转下年支出;
(2)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6821万元,占年初预算46821万元的100%;
(3)上交上级支出25000万元,占年初预算25000万元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10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6656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存43831万元,主要是按收付实现制要求对当年未拨付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结转2022年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3479万元,占年初预算74874万元的405.32%,占调整预算302034万元的100.48%。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6562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5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3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74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2362万元,占年初预算74874万元363.76%,占调整预算282034万元的96.57%。其中:当年基金支出2563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05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存31117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结存18479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结存7420万元、征地拆迁资金等结存5218万元,结转2022年安排支出(见附表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3147万元,占年初预算178320万元的102.7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8717万元,占年初预算187476万元的106%。收支相抵,加上年结存128452万元,累计结存112882万元,纳入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见附表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30万元,占年初预算3550万元的82.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90万元,占年初预算3550万元的67.32%。收支相抵,当年结存540万元,结转2022年安排支出。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2021年度财政决算办理过程中,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最终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1)截至2021年底,省财政厅核定我市财政性政府债务限额70.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79亿元。全市财政性政府债务余额63.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2.67亿元,专项债务20.81亿元。全市财政性政府债务限额空间6.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4亿元,专项债务2.99亿元。
(2)2022年预下达财政性政府债务限额新增11.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5亿元,专项债务9.07亿元。
2.2021年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1年,到位债券转贷资金19.5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4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8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6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60亿元。
3.2021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全市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共计8.11亿元,其中:到期本金6.28亿元,利息1.83亿元。
二、2021年主要财税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着力推动转型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减免缓退抵”落实落地,当年新增减税降费3.1亿元,惠及8400余户纳税人;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4.77亿元,出口退税1.17亿元,各种减免退税0.99亿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做好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确保“应减尽减”、“应享尽享”。推出惠企利民“免申即享”措施43条,全年累计兑付“免申即享”资金5589万元,其中奖励企业130家(笔)4184万元,补助个人27129人(次)1405万元,“免申即享”经验做法被湖北日报、荆楚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多次推介,成功入选湖北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落实好普惠金融奖励政策,继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纳税信用贷款运行机制,支持发挥科创贷、政采贷效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行不见面开标,节约交易成本。实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并压减审批时限至1个工作日。
大力扶持产业发展。2021年争取专项债券2.82亿元,用于推进双创园、化工园、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2亿元,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对上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4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359万元,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193万元。支持东阳光生物医药、兴发精细化工等重大项目建设,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康养、旅游、“互联网+”等产业以及总部经济在我市发展壮大。支持实施“人才强市”“科技兴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深化“双十百千”人才工程,落实优化创业扶持政策,不断激发创业潜能。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多方筹集资金支持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安排项目申报争取专项经费1000万元,累计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3.09亿元,确保市民活动中心、陆逊中小学、一医院发热门诊等重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争取申报专项债券10.8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履行PPP项目财政付费责任2亿元。全力支持招商引资“1号工程”顺利推进,严格按照投资服务协议约定兑现财政扶持政策,全年为90家企业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扶持资金6.87亿元。
强化征收,聚力提升收入质量
抓好对上争取蓄能势。注重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积极对上争取,保障全市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03亿元,比去年同口径增加1.5亿元,增长8.56%,争取债券资金19.57亿元,比同期增加8.92亿元,增长83.76%,争取债券资金额度位居宜昌第一,全省县市区前列,有效保障了我市中小学教学环境优化、基本医疗水平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争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8.69亿元,保证企业职工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
打好盘活存量组合拳。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提高配置使用效益。多措并举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完成非税收入3.62亿元。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按规定对结转超过两年的财政资金6.75亿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统筹结合的机制,硬化盘活措施,加强统筹整合力度。
(三)优化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支出
抢抓机遇助推乡村振兴。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2021年本级投入衔接资金1.15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茶叶柑橘等农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大力打造美丽乡村,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1个村被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共有14个村荣膺省级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荣誉称号。2021年6月,我市成为首批获得省财政厅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5000万元奖励资金的试点县(市)。12月9日-10日,全省美丽乡村示范片试点县座谈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在会上作了题为《紧扣“四个”聚焦打造“四美”乡村》交流发言。
突出重点增进民生福祉。安排债券资金1.15亿元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资金筹集和保障工作,安排资金6254万元用于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定期免费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移动设备购置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运转。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筹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宜昌统筹。落实优待抚恤补助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优先地位,确保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安排教育支出5.99亿元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安排7000余万元支出用于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群众体育、科技创新、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投入得到充分保障。
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快实施,累计完成投资12.4亿元,形成高质量生态治理成果。全年投入6993万元,用于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矿山治理、国土整治、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实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安排2205万元支持抓实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投入5908万元,继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系统推进乡村污水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监管,着力提升管理质效
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主动对接省、宜昌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率先在全省高质量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模块上线,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得到强化。持续推进财政电子化票据改革,优化非税收入智慧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非税征缴信息化、决策分析智能化”总体要求。公开2021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顺利完成乡镇农经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11月,原属乡镇财政所21人转隶至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全年完成三家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确认两家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确定宜都大酒店等7家酒店为我市2021—2022年度会议定点场所,出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专项检查。完善“扶贫832”平台管理,支持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实现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239万元,同比增长63.75%。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45个,送审预算金额11.27亿元,审减0.9亿元,审减率8.09%。
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积极对上争取政府债务限额扩大融资空间,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平滑延长债券还款期,争取到期债务展期减少当前支出压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置换、债务重组和转型发展,切实防范隐形债务风险。开展财政出借资金专项清查整治,通过资产变现盘活,招商盘活等手段,化解县域调度资金清收难题。收回借款1.78亿元,占清收整改任务的53.56%,完成3家企业清收销号。全面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项,当年累计消化暂付款项7692万元。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帮助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对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乏力,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财政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预算管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财政运行依然困难,防范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为我市“挺进全国千亿五十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提供财力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政策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59943万元,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0000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200026万元增加39974万元,增长19.98%,其中税收收入205000万元,非税收入35000万元(见附表6)。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0000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190267万元增加9733万元,增长5.11%(见附表2)。
(3)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6112万元。
(4)调入资金60000万元,主要是2021年底收回结转两年以上资金重新安排支出。
(5)上年结转收入4383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59943万元,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11729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394745万元增加116984万元,增长29.64%(见附表7)。
(2)债务还本支出18214万元,主要是偿还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其中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16112万元,自行偿还2102万元。
(3)上交上级支出300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599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5994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40117万元,其中: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4000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165623万元减少61623万元,下降37.2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
(3)上年结转收入311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40117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支出135141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256312万元减少121171万元,下降47.27%。
(2)债务还本支出4976万元,主要是偿还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11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见附表8)。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7224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183147万元增加14077万元,增长7.69%。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0093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198717万元增加11376万元,增长5.72%。
收支相抵,加上年结存112882万元,累计结存100014万元(见附表9)。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8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四、2022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是立足财源更足,打造实力型财政。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加大对上争取,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再突破。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全市中小企业“四增”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化工园、双创园、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等园区基础建设,加大对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支持力度,加快新引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支持重点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着力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坚持创新驱动,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是立足保障更好,打造民生型财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严格以收定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兜牢民生底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文明创建、公共安全、住房保障、智慧城市等社会事业发展。
三是立足活力更强,打造创新型财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继续推进财政松绑瘦身提速增效,持续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等系列改革。
四是立足责任更实,打造效能型财政。严格预算执行,抓好预决算公开。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加大对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做好各项财经纪律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加大财政出借资金清收力度,全力防范运行风险。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