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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1号提案《关于对永丰水库东西干渠大修的建议》的答复
曹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永丰水库东西干渠大修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承办的具体情况
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拟定了提案办理的初步措施。承办人先后两次专程上门与您见面,汇报相关情况并征求提案办理的意见及建议。
二、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关于对永丰水库东西干渠大修的建议”的问题,今年我局已将永丰灌区渠道维修养护项目纳入2020年度省级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灌区渠道清淤疏浚、开挖衬砌以及渠系建筑物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计划已于9月初下达到松木坪镇,目前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设施;关于渠道日常管护的问题,根据《宜都市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长效机制改革试验实施方案》(都办发〔2013〕18号文)相关规定,已明确管护责任主体为松木坪镇人民政府,建议可参考红花套镇试点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组织沿线受益户对永丰灌区渠道进行清淤疏浚,凡是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激发群众参与渠道管护的热情。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0月9日
主管领导:向婷 联系电话:15171876090
承 办 人:李小辉 联系电话:1817190992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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