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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93号提案《关于完善农村公益设施项目管护建议》的答复
王炼等3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公益设施项目管护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会同文旅局、交运局、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门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类明确管护标准的问题。关于文化设施,全市各乡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村文化室、基层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有村(社区)农家书屋127家,均已纳入全市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实现了图书在全市范围内流转、通借通还,每个农家书屋配备有专门的管理员,负责书屋的开放和管护工作。关于体育公益设施,每年利用体彩公益金为各村、社区配备和更换一批体育健身设备,农村(社区)体育广场均达到5件及以上健身路径;在为个村(社区)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前,均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对于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要求指定专人对健身设施进行管护,确定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要求器材供应厂家每年在保修期内进行二次检测、维护;同时,年初开展一次健身设施普查,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体育器材、健身路径使用和管护情况进行统计。关于农村公路,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正在研究制定《宜都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省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525”标准(每年每公里养护经费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500元),将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渠道和逐年增长机制。关于水利设施,科学制定了农村公益性水利设施管护考核办法和细则,严格管护资金拨付,确保管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收益群众满意。
二、关于推动农村公益设施“物业化”运行的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新方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养护新模式,利用公益性岗位养护,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把公路管理养护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鼓励沿线群众以投工投劳、轮流养护等方式实施村道义务养护。同时,深化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共有制改革,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为小型水源工程找“婆家”,为小型渠道找“护工”,为小型水库找“保姆”,为饮水工程找“业主”,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找“主人”,为农村河道找“管家”,实现农村公益性水利工程管护全覆盖。
三、关于对于管护效果的评估和应用的问题。对于公共文化设施场地,对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情况,我市一直坚持定期进行考核,并通过考核发放管理员补贴。同时加强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每年都对各个乡镇街道的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以提高管理员的工作水平。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自觉保护农村公益设施的意识。
谨此回复。感谢您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们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中共宜都市委农办
2019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施春燕 联系电话:13872643736
承办人: 罗其宏 联系电话:13872531878
是否公开: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