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号提案《关于打造宜都新能源利用示范市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19-09-16 15:48来源:宜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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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之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宜都新能源利用示范市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市发改局在接到此提案后,作为主办单位,迅速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袁丹民同志牵头办理,与市经信局、交运局、住建局等协办单位及时加强沟通联系。5月11日,市发改局牵头,会同协办单位与政协委员艾之友同志见面,并就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调研座谈。调研座谈会后,市发改局会同市经信局、交运局、住建局等单位,就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认真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答复意见。6月28日,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与政协委员艾之友同志进行了沟通,就拟定的答复征求了政协委员意见,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省能源局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大新能源项目补贴力度,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已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4150.54千瓦,已建成光伏扶贫发电项目59座、总装机容量4686.7千瓦,已建成充电站1座、充电桩30个,全市20台纯电动公交车已经投入601、602路公交线路营运,2018年交运集团计划新购10台纯电动公交车,全市140辆出租车均为CNG天然气混合燃料车型。

  三、办理结果

  (一)光伏发电方面:我市光伏等新能源建设规模及发展速度均居宜昌县市前列,但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也给国家补贴带来巨大压力,据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5月底,全国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已超过1200亿元,其中光伏补贴占比超过一半。为提高光伏行业发展质量,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对光伏电站实行年度规模控制,分布式光伏实行年度补贴规模额度控制,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倒逼企业从依靠国家政策向更多依靠市场转变,通过降本增效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遏制非理性扩张。

  (二)氢能利用方面:湖北氢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我市投资建设的乙基咔唑项目,主要服务于其母公司液体有机储氢技术的储油原材料研发与生产,目前尚处于中试阶段,暂不能为我市直接提供氢燃料。

  (三)电动设施方面:充电设施建设涉及电网、供地、规划、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不宜在中小城市超前大量建设。

  四、下一步计划

  (一)有序推进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为推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优化发展规模,提高运行质量,下来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有序推进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

  (二)因地制宜发展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对接国家、省、宜昌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加油(气)站的布局,鼓励引导加油(气)站增加充电设施。

  (三)着力服务新能源项目建设。成立工作专班,常态化联系企业,为湖北氢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昌容汇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化审批流程,全程跟踪对接,力争项目早日投产、早见成效。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宜都市新能源利用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6日

  主管领导:袁丹民 联系电话:0717-4822340

  承 办 人:刘玲莉 联系电话:0717-4822340

  是否公开: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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