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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1号建议《关于在回龙垱和官坪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及水利发改等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周开兵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回龙垱和官坪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及水利发改等项目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申报规定对该片区情况进行了清理,自2011年以来,回龙垱村和官坪村连片区域已实施相关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建设面积已超过耕地总面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3号)要求,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列入建设范围,因此回龙垱村和官坪村连片区域不符合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故不能纳入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编制的《宜都市山洪灾害防治及山洪沟治理规划方案》,已将回龙垱村和官坪村艾家冲、孔家冲、花溪等山洪沟纳入了规划范围,待国家项目资金落实后组织实施。市发改局牵头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根据宜都市石漠化治理十三五规划方案,已选定为枝城镇九道河小流域,回龙垱村和官坪村位于该流域内;市发改局在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正式启动后,到回龙垱村和官坪村征求村组意见,进行实地踏勘,把符合项目实施条件和要求的区域及建设内容及时纳入项目计划予以申报。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流域整治项目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们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戈 奎 联系电话:13872573920
承办人: 戈春华 联系电话:15672485855
是否公开: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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