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 专题专栏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 人大建议 > 2018年
关于第33号建议《关于支持茶叶加工企业柴(煤)改气(电)的建议》的答复
胡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茶叶加工企业柴(煤)改气(电)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农业,特别是农业特色产业的关心与关注。您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操作性,也是我市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我局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关于“建议2018年保留中共宜都市委都发[2017]1号文件及宜都市农办都农[2017]27号文件精神支持对开展茶叶初精制加工柴(煤)改气(电)的企业、专业合作社,购置用气(电)设备并安装投产,按设备购买额的30%给予补助”的答复
茶叶是宜都第二大产业,全市涉茶农民约9万人,从事茶叶生产经营的约1万人,年人均收入4万余元。截至2017年底,茶叶面积达12.4万亩,茶叶初精制加工企业(业主)270余家,年产干毛茶1.8万余吨,茶叶精制2.5万吨,年加工能力可达3万余吨。1.8万余吨干茶若全部采用柴作能源,全年需木材7.2万多吨,对我市山林构成了较大压力,为确保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宜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5年组织专班先后到五峰县、湖南省、四川省等地调研、考察,次年五眼泉镇樟树包茶叶专业合作社率先引进茶叶杀青设备进行试验一举成功,2016年获市政府专项补助7.8万元;2017年市委一号文件出台了“对茶叶初精制加工柴(煤)改气(电)的企业、专业合作社购置用气(电)设备并安装投产,按设备购买额的30%给予补助”的补助政策,2017年年底市农业局等部门组建专班进行实地验收后,全市共有9家茶叶加工企业购置的82台套设备获政府补助782662.8万元;为进一步扩大生态农业效应,我局已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2018年对该项政策保留并增加使用生物质燃料设备的建议,目前相关政策正在起草。
二、关于“请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供电(气)公司在电(气)现有价格基础上再给予优惠,降低生产成本,才能让茶叶加工能广泛使用新能源从而促进加工企业转型带动产业发展”的答复
通过到附近茶区考察,茶叶加工以电作为能源,其能源成本是柴的3倍。为切实推进我市茶叶加工使用能源变革,市农业局选择了有改革意愿的宜都市樟树包茶叶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进行了用天然气设备改造试验,当年试验结果表明,用天然气能源成本比柴提高60%,但产品质量(干毛茶)可提高1~2个等级,一套杀青设备可节约工人1个,同减少工人劳动时间(1次升火与灭火减少1.5小时左右),设备自然损耗速度减缓等。上述结果说明茶叶加工企业选择天然气作能源增加的气成本与减少人工工资、提高质量效益增收、提高工效省钱和备柴资金长时间占用等相抵基本持平,但用天然气加工茶叶质量好,工人劳动强度低,无三废排放环保效果好,且有利于对青山绿水的生态保护。为降低茶叶加工企业生产成本,推进环保清洁卫生能源在茶叶加工中应用,市政府相关领导已多次与电(气)能源部门沟通,解决了部分问题,结合全国森林城市创建之契机我市必将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以利保护茶农利益,减轻茶叶加工企业负担,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茶叶加工企业柴(煤)改气(电)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农业局
2018年8月13日
主管领导:孔祥亭 联系电话:13307203385
承 办 人:钟世泉 联系电话:13508600416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