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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关闭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备用金建议的答复
梅金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返还关闭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用金缴存情况
1960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松宜煤炭矿务局,随着矿区生产规模变化和管理体制变更,松宜煤炭矿务局先后八次更名和五次变更隶属关系,2004年10月,松宜矿务局进行了企业破产改制,并成立了松宜煤业公司,现松宜煤业公司为省级发证矿山企业,自2008年开始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以来,其备用金本应在省国土厅缴存,但2010年经省政府同意,松宜矿区境内的省级发证矿山备用金均下放委托宜都市收取。近年来,松宜煤业公司缴存备用金合计431.9441万元,均为宜都市缴存,未在省国土厅缴存,其中坛子口煤矿缴存186.3651万元,陈家河煤矿缴存备用金245.579万元。
(二)备用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开始,位于采矿区的双井寺村、松木坪村、庙河村部分农户不断反映房屋裂缝、结构变形等矿山地质灾害现象,影响居住安全,2008年至2012年间,受灾群众多次向省市反映诉求。该群体性突出问题,经报市政府审批,2009年松木坪制定了《松木坪镇矿山地质灾害受损农房治理2009年度补助标准》并给予群众公开答复,全镇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有了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补偿标准,纳入了规范化管理。方案实施两年后,多数群众反映补偿标准低,要求提高房屋补偿标准及提出生产资料补偿要求,2012年5月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办公并形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松木坪镇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松木坪镇按要求于2012年8月20日修改完善了《松木坪镇矿山地质灾害受损农房治理方式及补偿标准》,从2012年9月1日实施。自实施搬迁以来,截止至2017年底,涉及坛子口煤矿矿区范围搬迁资金542.485958万元,涉及陈家河煤矿矿区范围搬迁资金175.045016万元。由于两个矿区范围内的搬迁房屋涉及松宜煤炭矿务局、松宜煤业公司以及周边小煤窑开采,责任主体无法明确划分,因此搬迁资金仅从全市备用金总账中列支,暂未明确到具体责任主体。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尽快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返还工作”答复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鄂财建发[2018]45号),要求全面取消我省备用金,同时依法依规退还采矿权人缴存到各级财政专户的备用金,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关于松宜矿区境内矿山企业缴存的备用金(包括松宜煤业公司),我市将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一并依法依规退还。
(二)关于“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煤矿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专家组对松宜矿区地质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估,定性分析并定界”答复意见。
松宜矿区为老矿区,开采历时长,开采程度高,对矿区内的地质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地质灾害发育,采空区内建筑物变形加剧,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由此造成矿企与地方民众矛盾尖锐,多次出现居民上访。2008年、2012宜都市曾委托湖北省鄂西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宜都市境内松宜矿区做过两次地质环境调查,但调查后区内仍有改制后的松宜煤业以及若干小型矿企,开采活动持续进行。在过去的6年,采矿活动持续进行,矿区地质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对当地部分居民的生活影响程度有所加剧,且据部分居民反映房屋产生了新的不同程度的墙面与地面开裂、多个规模不等的塌陷坑及蓄水池漏水等现象。现区内所有煤矿均已关闭,经初步核实,确定受松宜煤业公司采矿活动影响的房屋搬迁资金暂有186.9324万元。近期我局将依据矿山企业验收申请,组织专家及相关煤矿技术人员对松宜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评估,查明地面与建筑物变形特征及其形成因素,预判发展变化趋势,尽量做到准确定性定界。
(三)关于“简化审批审查程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备用金返还工作落实到位”答复意见。
目前,宜昌市正在制定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将明确退还范围、退还程序等内容,待具体方案出台后,宜都市将参照该方案执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备用金返还工作落到实处。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们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主管领导:邓书生 联系电话 13872526608
承办人:李叙军 联系电话 13477192418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您提出的《关于返还关闭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用金缴存情况
1960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松宜煤炭矿务局,随着矿区生产规模变化和管理体制变更,松宜煤炭矿务局先后八次更名和五次变更隶属关系,2004年10月,松宜矿务局进行了企业破产改制,并成立了松宜煤业公司,现松宜煤业公司为省级发证矿山企业,自2008年开始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以来,其备用金本应在省国土厅缴存,但2010年经省政府同意,松宜矿区境内的省级发证矿山备用金均下放委托宜都市收取。近年来,松宜煤业公司缴存备用金合计431.9441万元,均为宜都市缴存,未在省国土厅缴存,其中坛子口煤矿缴存186.3651万元,陈家河煤矿缴存备用金245.579万元。
(二)备用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开始,位于采矿区的双井寺村、松木坪村、庙河村部分农户不断反映房屋裂缝、结构变形等矿山地质灾害现象,影响居住安全,2008年至2012年间,受灾群众多次向省市反映诉求。该群体性突出问题,经报市政府审批,2009年松木坪制定了《松木坪镇矿山地质灾害受损农房治理2009年度补助标准》并给予群众公开答复,全镇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有了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补偿标准,纳入了规范化管理。方案实施两年后,多数群众反映补偿标准低,要求提高房屋补偿标准及提出生产资料补偿要求,2012年5月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办公并形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松木坪镇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松木坪镇按要求于2012年8月20日修改完善了《松木坪镇矿山地质灾害受损农房治理方式及补偿标准》,从2012年9月1日实施。自实施搬迁以来,截止至2017年底,涉及坛子口煤矿矿区范围搬迁资金542.485958万元,涉及陈家河煤矿矿区范围搬迁资金175.045016万元。由于两个矿区范围内的搬迁房屋涉及松宜煤炭矿务局、松宜煤业公司以及周边小煤窑开采,责任主体无法明确划分,因此搬迁资金仅从全市备用金总账中列支,暂未明确到具体责任主体。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尽快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返还工作”答复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鄂财建发[2018]45号),要求全面取消我省备用金,同时依法依规退还采矿权人缴存到各级财政专户的备用金,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关于松宜矿区境内矿山企业缴存的备用金(包括松宜煤业公司),我市将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一并依法依规退还。
(二)关于“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煤矿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专家组对松宜矿区地质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估,定性分析并定界”答复意见。
松宜矿区为老矿区,开采历时长,开采程度高,对矿区内的地质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地质灾害发育,采空区内建筑物变形加剧,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由此造成矿企与地方民众矛盾尖锐,多次出现居民上访。2008年、2012宜都市曾委托湖北省鄂西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宜都市境内松宜矿区做过两次地质环境调查,但调查后区内仍有改制后的松宜煤业以及若干小型矿企,开采活动持续进行。在过去的6年,采矿活动持续进行,矿区地质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对当地部分居民的生活影响程度有所加剧,且据部分居民反映房屋产生了新的不同程度的墙面与地面开裂、多个规模不等的塌陷坑及蓄水池漏水等现象。现区内所有煤矿均已关闭,经初步核实,确定受松宜煤业公司采矿活动影响的房屋搬迁资金暂有186.9324万元。近期我局将依据矿山企业验收申请,组织专家及相关煤矿技术人员对松宜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评估,查明地面与建筑物变形特征及其形成因素,预判发展变化趋势,尽量做到准确定性定界。
(三)关于“简化审批审查程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备用金返还工作落实到位”答复意见。
目前,宜昌市正在制定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将明确退还范围、退还程序等内容,待具体方案出台后,宜都市将参照该方案执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备用金返还工作落到实处。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们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主管领导:邓书生 联系电话 13872526608
承办人:李叙军 联系电话 13477192418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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