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和生态养殖。对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户、1000头以上的场、5000头的小区、1万头以上的村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的奖励。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兴建大型(500立方米以上)沼气池治污的,每立方米补助20元。
2、加大“三园”建设力度。每个乡镇建设1个100亩以上的精品园或高效园,对验收合格的精品园或高效园,财政将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市财政200元,乡镇200元)。
3、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的奖励。
4、加快创建农业精品名牌。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地理标识的获证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对农民在规划区内兴办的农家乐、休闲农庄、垂钓中心、田园景观等,在土地批租、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6、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财政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以奖代补”,重点抓好20处险工险段整治、300口堰塘整治、40公里渠道整治、5万米山洪沟清淤整治和堤防除险保安等工作。
7、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农村4万人饮水安全计划,确保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80%。
8、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市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庭院净化”农户补助;对发展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每台补助100元。
9、加强乡镇村集镇建设。市级财政投入100万,扶持乡镇村抓好集镇环境整治、配套完善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设施建设。
1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农村乡村公路建设步伐,硬化农村道路100公里,新建1个乡级客运站和20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农民群众的用电需求。加强农村道路和渠道等设施管理,乡村公路按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落实管护人;乡村主干渠道按每千米200元的标准落实管护人。
11、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其中市财政预算5万元、乡镇配套5万元),高标准建设10个生态文明村。
12、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新选择20个村作为第三批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市财政对每村安排2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生产发展扶持。
13、建立企业支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继续动员市直各部门开展联村帮扶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实事。加大企业支农力度,进一步扩大企业支农范围。
14、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培训农民技术员1000名,培育科技示范户1500户,新办优质粮油高产示范样板1000亩、配方施肥综合样板1万亩。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相关成果获得国家专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5、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和购机补贴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费,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
16、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继续免费对畜禽“两瘟四病”实行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165万元经费用于动物防疫。
17、抓好植物保护工作。办好柑桔病虫害综合防治样板1万亩。市财政安排资金35万元,继续抓好柑桔大小实蝇防治,将柑桔小实蝇监测点增加到50个。
18、大力推动劳务经济发展。以阳光工程等项目为抓手,强化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择业就业能力。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鼓励农民“立足本土找出路、围绕主业求发展”,积极倡导外出农民返乡创业,走出一条以转移促创业、办企业、创大业,以就业带增收的农村发展道路,推动“民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19、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采用“一折通”及时发放到农户。坚持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
21、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经纪人组织销售农副产品,对销售本地农副产品将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22、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力度,在普遍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扩大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覆盖面。
23、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户大病救助制度,免收农民到乡镇卫生院就诊挂号费。
24、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赤贫户实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25、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继续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免费为每个村送戏1场、送电影2场,为每个学校送电影2场,市财政按电影每场100元、戏每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6、切实抓好扶贫工作。新确定12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市财政对每村安排10万元配套资金;解决2000名赤贫人口的温饱问题,稳定解决3800名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扶持贫困地区新发展经济作物5000亩左右;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500人;科技扶贫到户480户。扶持帮助200户农村困难户完成危房改造。
27、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知识培训。市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第二期村干技能培训工作。
28、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环境。按每村1万元的标准增加农村社会化管理资金,其中市财政安排5000元、乡镇配套5000元。
29、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适当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