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宜都市委组织部都组干[2008]50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 江诗林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大勇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迎春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建平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先志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 牟永太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 向 阳同志任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琳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勇同志任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 艾刚元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姬绪华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庆元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艾 俊同志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 云同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 诚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进华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玉贞同志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 华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 阳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 琳同志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泽义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宏峰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 斌同志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