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市松木坪镇东七村取水工程己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08]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松木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宜都市松木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宜都市松木坪镇金岗岭村
建设规模: 新建滤池、清水池、厂房及取水管网设施等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招标答疑等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曾经建设过宜昌市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程)资质,并且投标人必须提供宜都市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证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6月25日至2008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未中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b.gov.cn)及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松木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联 系 人:万祥华
电 话:13872643558 电 话:13235625816
200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