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都政发[2002]41号文件,我市搬迁扶贫的安置方式是:搬迁安置以本村安置和农业安置为主,近迁与外迁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确保生产资料、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高于原居住地,为生活水平高于原居住地创造条件。其主要安置方式是:一是投亲靠友安置。鼓励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农户,利用亲友关系外迁到外市或外乡(镇)安家落户,真正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二是本乡(镇)、村分散安置。由村统一安排,动员和组织贫困户到本乡(镇)、本村生产条件 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房安置。这既可减少扶贫搬迁工作的难度,又可促进人口分布与自然环境的合理布局。三是吸纳有经营能力的农民进城、进集镇务工经商,调庄挪窝,腾出生产资料及房屋,安置搬迁的贫困户,实施梯次搬迁;四是利用闲置的学校校舍、企业厂房、行政、事业单位的空房、并村后原村委会办公室等房屋安置搬迁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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